2019-04-11 更新 310次浏览
课程大纲
第一编劳动者的主要权益及其被侵害的表现
1.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
2.工资
3.劳动安全卫生
4.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
5.社会保险和福利
6.劳动争议
7.最低工资标准
8.企业劳动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序
9.劳动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
10.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严重
11.劳动者休息权得不到保障
第二编《劳动合同法》所保障的劳动者十大权益及其法律局限
1.立法宗旨: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2.扩大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
3.在企业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制定、决策中体现职工或工会意志
4.明确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及其与形成劳动关系之间的关联
5.强化对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的保护
6.明确界定并强化竞业限制
7.扩大裁员的适用范围,同时加重用人单位裁员的社会责任
8.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范围及标准
9.通过专门规范对集体合同制度进行充实和强化
10.城乡劳动者一体保护
11.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后诉讼,劳动者维权成本高
12.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,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
13.劳动争议执行效力的有限性
14.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没有施以严厉的惩罚措施
第三编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7、10、11、14、82条
第四编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4条
第五编劳动者的试用期权益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9、20、83条
第六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辞职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2、23、25、36、37、38条
第七编用人单位违法,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8条
第八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内部规章制度约束、处罚劳动者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条
第九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或者要求赔偿金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、48、87条
第十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、转移档案和保险关系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50、89条
第十一编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
法条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6条
第十二编劳动者应得补偿/赔偿可以及时拿到
法条: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47、48
课程标签:劳动法规